1月30日,#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登上微博热搜第一,话题阅读量超过2亿次。不少网民担心这是否意味着鼓励非婚生子,甚至引发伦理问题。
据悉,四川出台了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共十六条,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相较2019年出台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新《办法》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取消了是否结婚的限制;取消了生育济南助孕服务数量的限制;简化了生育登记的要求等。

“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
是什么意思?
生育登记:
在这之前,新婚夫妻想要生孩子,得先去办理准生证。
而现在变成了什么?
大白话就是:不结婚,也能生孩子了。
换句话说:
女人不想结婚,但是想带着孩子生活,那她可以不结婚生孩子。
男人想要再生孩子,但是不想结婚,那他也可以找一个愿意的女性去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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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个新政策看上去,推出得有点突然,带有些人口负增长背景下的变相“催生”味道,但从政策方向上看,是个重要的进步。
为什么说是进步?
其实,四川出台此类规定,更多是秉承了相关法律精神。
早在1980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而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也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从我国相关法律指向来看,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享有包括接受教育、抚养、保护、遗产继承等权利,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而政府相关部门也需依法为其提供权益保障。

不可否认的是,之前由于种种历史因素,某些地方对非婚生子女的生育保险、准生、户口等权益保障,存在落实不到位情况,出现了所谓“黑户孩子”问题,损害了非婚生子女的权益。这一现象理应随我国法律的不断完善而终结。
就拿给孩子办理户籍来说,非婚生子女虽然可以办理户口,但需要孩子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委托,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另外,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非婚生子女需缴纳社会抚养费。这个规定不久前进行了调整,部分地区已逐步取消征收社会抚养费。
此外,非婚生子女还要面临入学、医疗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
除此之外,非婚女性也面临怀孕难题。在我国,单身女性冷冻卵子是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必须是持有结婚证的不孕不育夫妇,且具有相应医学指征的,才允许冷冻卵子以接受辅助生殖技术治疗。
媒体对非婚生子的女性群体也有过报道,其中有一个叶姓的女创业者令人印象深刻,她在2017年赴美国挑选了一个优质精子,做了试管婴儿,耗资50万生下了一个女儿。2021年,她再次去俄罗斯,通过当地的一家生育机构将之前她在美国保存的受精卵空运到俄罗斯,再次生下了一个女儿。
为了保障非婚女性生育权,包括英美法在内的许多国家都允许单身女性采用辅助生育技术(包括冻卵),其中,2012年美国率先对女性开放了冻卵服务。2014年,苹果公司和Facebook还曾经宣布,为女性员工提供一项福利,报销冷冻卵子的费用。

因此,不少想要孩子的女性只能选择出国生育,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具备这样的条件。
在国内,保障女性生育权以及非婚生子女的平等权利的呼吁也越来越多。2019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就明确指出,应当废除任何歧视非婚生育的政策,给予女性更充分的自主权,充分保障非婚生孩子的合法权益,包括无条件为非婚生育的孩子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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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随着人们恋爱观、婚姻观的变化,未婚生子现象也日渐增多。
事实上,非婚生子在全球范围内、特别是在发达国家,是个不可忽视的现象,并且规律越来越清晰,即经济发展程度越高,往往伴随生育率下降,同时,女性受教育程度越高、经济水平越高,非婚生子的需求和数量也随之增加。
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欧盟国家非婚生子占新生儿比例平均是41.3%。其中,法国非婚生子占新生儿比例已经高达60.4%,美国非婚生子比例也达到了39.6%。

我们国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女性经济水平、教育水平、济南助孕服务社会地位的提升,独立女性选择非婚生子已经不是新鲜事。
对很多人来说,婚姻是选择,生育是权力,可以不选择婚姻,但也不想放弃生育的权力。
按照国际规律可以预见,随着我们经济社会发展,非婚生子的比例会逐渐提高,法律制度的保障以及观念的更新必不可少。也许有人会提出非婚生子乃至放开生殖辅助技术可能产生的一系列问题,但具体问题要由具体措施来解决,现在先要解决的是,生育平权必须得到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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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的生育登记相关规定,从本质上来说,是以简化生育登记程序,尊重生育者的个人意愿为出发点的,另外也是为了适应新时代青年新的婚育观念,从人性关怀出发做出的大胆尝试,彰显了与时代发展所匹配的法治精神。
这和提高生育率无关,更不是鼓励人们随便生育。
从政策面对非婚生育意愿予以温情对待,体现的是政策的善意。可以想见,有了这样一个新规,每一个出生的孩子都将合法地获得身份,成为阳光下的宝宝。这无疑是一种重大的改变,彰显了时代的进步。
当然,当然也有很多人反对,认为未婚生子这是对婚姻的亵渎,小三、小四可以名正言顺的生娃上户口。上述网友的担心虽是社会个例现象,也应该引起重视。
四川省的这一重大突破,应该会引起全国其他地区的效仿。怎样防止新的管理办法带来法制和道德方面的隐患,需要各部门积极研究,协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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